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能源发展和改革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三)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开发区的指导、协调和宏观管理。
(四)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市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市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六)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财经工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七)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创新改革等重大改革事项。
(八)贯彻实施国家、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和执行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九)负责全市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十)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市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市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十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指导和推进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十二)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市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工作,提出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全市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全市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四)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市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五)负责与省能源局的工作衔接,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能源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综合平衡能源建设和重大项目布局,协调能源发展和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申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加快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十七)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八)负责与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负责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市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市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和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统筹推动365bet平台棋牌_365app官方版下载_365betapp中文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的实施,提出达州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措施建议并统筹实施。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市能源领导小组、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市节能减排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二十一)牵头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二十二)重要物资储备。拟订市级粮食、食储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负责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按照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提出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销售和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粮食应急网点布局和粮食应急供应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工作;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市外的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和粮油工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帐、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做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相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单位的备案管理;负责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规、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储粮技术规范,指导粮食行业科学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省级储备粮食承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及市级储备粮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户科学储粮专项建设工作;负责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统计工作。
(二十四)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地方储备、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库存数量、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对粮食经营主体从事粮食购销活动、库存粮食数量质量、仓储设施设备和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二十五)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军供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央和省级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管理及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行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工作,推进放心粮油工程;指导农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六)承担365bet平台棋牌_365app官方版下载_365betapp中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万达开联合办公室(达州)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川渝合作工作,牵头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对接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研究并协调解决统筹发展有关问题。
(二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八)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365bet平台棋牌_365app官方版下载_365betapp中文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设2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于明发
联系电话:2375060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和绩效管理工作。统筹负责机关文电处理、重要文件拟草、综合性会务、档案归整、年度大事记编撰、机要保密、信息宣传(含新闻发布)、信访维稳、舆情分析与监测、政务公开、效能建设、督察督办、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安全应急、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实施。承担委重大工作督导评估牵头组织职责,负责对接国家、省督导评估工作,拟定相关督导评估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年度督导评估方案和建议,组织和督促督导评估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党建办
负责人:沈晓东
联系电话:2397838
贯彻执行委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做好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及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双拥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指导机关工会、青年、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巡视(察)整改、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等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人:王鲜鲜
联系电话:2382007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调配任免、人员招录及往来调动、干部教育培训和高端人才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员工资、社保福利、人事档案管理、职工年度考核和表彰奖励、职称评任、公务员实名制系统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事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四)市委财经办秘书科
负责人:张林
联系电话:2520132
负责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组织开展财经重大问题研究,督促落实财经委员会会议议定事项,定期不定期向财经委员会报告执行情况。研究财政、金融运行形势,提出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及政策建议。研究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的目标和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国际合作园区规划布局、产业定位和规划工作,按权限对外商投资项目予以核准、备案。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负责省际间开放合作工作。组织申报借用国外贷款备选项目,指导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申报外商投资项目、国外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承办国外贷款项目和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的相关税收减免工作,承担与相关国际组织、外国政府部门及机构合作的有关工作。监测研判市场形势及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研究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出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建议,负责重要商品进出口计划衔接管理和进出口关税配额协调办理工作。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协调粮食、棉花、盐业进出口计划的实施。受理、上报和分配我市粮食、棉花进出口关税配额。组织研究现代物流业发展有关问题,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拟订流通业和流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政策,审批、核准、备案、转报流通、仓储、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协调解决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府主导重大项目资金平衡的意见,安排申报、转报财政性基本建设贴息资金项目。负责企业(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报批和监管,负责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和监管,负责创业投资企业的备案和监管,参与研究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直接融资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罗天雄
联系电话:2392410
参与配合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和起草,负责有关法规、规章执行监督和督导评估。负责本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委机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组织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按规定核准项目招标事项,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统筹监督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的执行情况并组织后评估工作。协调配合招标投标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协助管理综合性评标专家库。组织协调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招标投标治理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六)国民经济综合科(市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负责人:陈闯
联系电话:2117165
组织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市域经济有关重大问题,起草有关重大政策和重要文件。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起草年度计划报告草案,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综合分析研究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和提出全市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组织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有关工作,转报、安排相关项目、资金和经费,组织协调国防和装备动员相关项目实施。拟订相关重大政策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七)发展规划科
负责人:严丕琳
联系电话:2533522
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五年规划并推动实施,提出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重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政策制定。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区域规划和政策,协调地区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审核、转报城镇发展试点项目。负责协调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和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规划研究与编制。牵头组织拟订川陕革命老区、秦巴连片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工作。组织编制重特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拟订相关重大战略规划评估督导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项目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八)体制改革科
负责人:方灿
联系电话:2378695
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重大问题,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情况,拟订和协调就业、社会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以及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对接和组织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组织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及其实施评估和总结推广工作。研究城乡统筹改革重大工作,推进城乡统筹改革试点工作。转报、安排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的相关建设项目。承担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单位日常工作,牵头推进市委改革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九)固定资产投资科(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伍晓军
联系电话:2388969
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行业投资调控政策建议,加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监测与调度。贯彻落实国家投融资法规政策,研究和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制订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完善企业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除外)核准、备案管理办法,统筹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民间投资和社会投资政策建议,按分工组织推广和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负责研究提出市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的安排建议,统筹编制下达市级投资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批、核准、备案的政策制订和机制建立,统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概算审查管理改革,负责牵头统筹项目资金、工期和综合竣工验收等事中事后监管和项目全程跟踪管理。负责统筹中央、省下达项目的实施调度和监管,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党政机关、政法、城建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防灾减灾应急设施项目规划编制和项目的储备、进库、审核、转报、审批和计划下达。负责编制重点项目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项目储备库和项目审批监管“一张网”管理,负责储备项目管理。提出加强重点项目全过程管理的政策措施,监督检查重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支持和资源配置中的相关事宜,汇总并发布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承办市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拟订相关重大项目评估督导的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规划、政策的评估督导工作,提出相关评估评价意见和改进措施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交通运输科(市交通统筹办公室、市铁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朱成文
联系电话:2370888
统筹交通运输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承办市综合交通统筹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统筹综合交通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交通运输(含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战略、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邮政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综合交通体系(含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交通、邮政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市级财政性投资的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安排和建设意见。负责与省铁路机场办、地方铁路局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铁路、机场规划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机场项目审核、转报、申报等工作。参与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督促建设资金的落实到位。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一)环境资源科(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人:王玉金
联系电话:2679212
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研究提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政策规划,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和清洁生产促进相关工作。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审核、转报和安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污染治理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和流域经济发展,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统筹推动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拟定全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岸线整治修复等重大项目的实施,承担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二)社会发展科
负责人:王蕾
联系电话:2392409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发展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事业与人口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参与社会发展相关法规的调研制定。负责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组织拟定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平衡人口和卫生、科技、文化、教育、体育、民政、档案、文物、旅游、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社会科学、民族宗教、社会团体、人民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事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事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发展中的问题,审核、转报民族地区社会发展项目。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三)能源科(市天然气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胡淞
联系电话:2527628
统筹能源发展规划、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拟定全市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分析能源运行状况,研究提出能源发展、实现总量平衡、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统筹平衡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提出市级财政性投资安排和建设资金平衡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转报能源重大建设项目申报中央、省级财政性投资,负责能源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协调解决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拟定能源相关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能源行业管理、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预测预警,落实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监测能源发展情况,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总量平衡,指导研究农村能源发展工作。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引进和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负责开展能源对外合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核转报能源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制定与能源有关的政策。负责采煤沉陷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四)行政审批科
负责人:张伟永
联系电话:2526981
牵头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入驻政务服务大厅,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牵头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承诺制改革工作。负责项目在线申报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及时办理企业投资备案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五)农村经济科(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办公室)
负责人:熊志娟
联系电话:2392411
研究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与实施。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和气象及有关农村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并审核、转报使用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检查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组织编制农业农村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农业农村生态建设重大项目。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承担市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推进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川东北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六)产业发展科
负责人:陈哲
联系电话:2392406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研究工业、服务业重大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提出并组织协调工业、服务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建议。组织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推进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转报、安排国家和省的高技术产业化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指导协调自主创新体系发展,牵头组织申报并负责建设管理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及国家和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统筹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进程,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发展专项规划,推动数字经济发展,负责审核、申报、转报、下达信息化建设项目并监管实施。研究拟订开发区发展规划,提出开发区设立、扩区和调位的意见,负责对省级以上开发区进行指导、协调、考核和宏观管理,负责中、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转报、申报工作。统筹协调重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老工业地区改造、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重大工业、服务业建设项目。负责规定权限范围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承办食盐、烟草等国家指令性管理的特种行业和清洁汽车产业发展的有关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七)以工代赈科(市以工代赈办公室)
负责人:庹礼号
联系电话:2390319
推动落实国家、省以工代赈扶贫开发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全市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和特殊类型地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编制以工代赈有关规划,审核、转报和下达以工代赈项目计划,负责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评估督导和宣传总结等工作,承办市以工代赈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对口支援工作。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八)价格调控成本监审(价格认定)科
负责人:李仲川
联系电话:2520178
负责拟订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根据市场价格总水平及价格波动变化幅度提出价格临时干预的措施建议,监督和规范市场价格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和专项调节金的征收管理,参与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运作和监督。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协调有关价格争议。监测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开展专项调查,掌握重要商品供求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跟踪反馈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针对市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异常波动开展应急监测,做好市场价格分析。负责全市价格监测网络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基层价格监测业务工作。拟订成本工作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列入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实施定价成本监审,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定期成本监审,对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负责全市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调查。负责暴利、低价倾销和价格垄断等价格违法行为处罚中的成本确认。依法对所属行政区域内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税务机关、消防和海关提出的涉案财物进行价格认定,依法对价格行为合法性和价格水平合理性进行认定、价格咨询、价格争议和纠纷的调解处理,负责全市价格认证系统的业务协调与指导。强化职责范围内规划、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十九)价格收费管理科
负责人:胡泽容
联系电话:2523318
贯彻落实水、电、气等资源价格,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公用事业价格、旅游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的法规和政策。拟订价格调整和改革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价格听证、价格审查会等工作。在规定权限内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公用事业价格、旅游价格、保障性住房价格(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居民住宅销售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益服务收费及其他经营性服务收费标准等。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清理权限内不合理收费及协调有关价格收费争议。强化职责范围内的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十)粮食调控科
负责人:蒋菁
联系电话:2530997
拟定全市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市级储备粮食管理办法、市级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提出储备粮食的规模、总体布局及收储、轮换、销售、动用计划和指令建议,并负责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预警监测、粮食应急网点布局和粮食应急供应组织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负责政策性粮食收购定点和粮油移库、集并、运输以及重金属超标粮食的处置工作。制定全市军粮供应网点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粮供应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组织协调市内粮食余缺调剂和与市外的粮食产销协作。负责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负责粮食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与监督。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推动职责范围内的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发展。强化职责范围内的规划、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十一)粮食仓储管理科
负责人:程国章
联系电话:2101378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仓储建设管理、食品安全、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订粮食质量监管体系、粮油仓储设施建设、全市粮食物流及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储粮技术规范,培训粮油保防、检验检测人员的技术,提升仓储功能,指导粮食行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新储粮技术的推广应用。提出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承担仓储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审核、上报粮食仓储设施项目。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管理及粮油仓储等基础设施投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仓储单位的备案和国有粮食仓储设施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承担省级储备粮食承储资格的审核、受理、上报及市级储备粮食承储资格的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发展优质、专用粮食订单生产,培育发展粮食流通龙头企业,推进粮食行业名牌产品创建和放心粮油工程,指导农村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科学储粮工作,组织审核、转报、申报相关项目并监督实施。负责粮食行业生产、加工、储粮安全和粮食加工统计工作,负责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负责粮食仓储设施监管和统计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的规划、政策执行和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及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十二)物资储备和粮油监管科
负责人:苏奎
联系电话:2533583
拟订重要物资储备政策、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提出市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管理和储备规划计划建议,会同有关方面落实市级重要物资储备。指导县级重要物资储备体系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粮食流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政策性粮油出库监管工作,组织实施政策性粮油库存清查工作,确保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机制和粮食企业信用监管体系,依法对重大涉粮案件查处和督查督办,指导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承担行业协会、学会的指导、服务工作。强化职责范围内的规划、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十三)社会信用管理科
负责人:杜剑
联系电话:2520132
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定、实施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制度、标准和方案等。组织、指导全市社会信用应用场景开发建设。负责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的业务管理。负责全市综合信用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规划、政策执行和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督导评估建议。完成党组和委领导交办工作。
(二十四)万达开联合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人:伍胡
联系电话:2528028
承担365bet平台棋牌_365app官方版下载_365betapp中文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暨创建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万达开联合办公室(达州)日常工作。负责推进川渝合作工作,牵头对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联合办公室工作。统筹负责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牵头对接重庆市万州区、开州区,研究并协调解决统筹发展有关问题。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永兴路2号(市政中心综合楼)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2375060
六、负责人姓名:刘伟 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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